两名工人在上海浦东三林经济适用房基地施工
市民期待已久的的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》终于出台。在昨天下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,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介绍了这一《试行办法》的主要内容。
经适房申请确定四大条件 焦点问题详细解读
市政府介绍《经适房管理试行办法》主要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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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入条件
据了解,经适房的申请准入条件主要包括:家庭成员必须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7年以上,并在申请区5年以上;规定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;明确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,人均财产7万元以下;申请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前五年内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。
刘海生补充,《试行办法》还规定,年龄在30岁以上单身人士只要符合前面四项条件,也可单独提出申请。30周岁是最低年龄限制,超过这个都是符合的范围。关于跟家庭住不住在一起的问题,关键看他的家庭是否符合条件,如果他的家庭住房宽裕,即使超过30岁也不符合条件。
“我们今年在闵行、徐汇试点,先紧后松,今后将根据上海的情况,可能还会逐步放松条件。 ”刘海生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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